![]() |
2020-11-12 点击:
一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具体负责教职工的调入、调出工作。
二、根据学校核定的编制和岗位,自主决定各岗位人员的聘任工作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,确定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。
三、合理使用学校下拨的经费,多方积极筹集资金,增强办学活力,提高办学效率,努力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。
四、负责全校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教育教学工作和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。
五、搞好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专业调整、课程设置和学科建设工作。
六、搞好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教育教学改革,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活动。
七、开展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教育教学的研讨活动,结合教学进行科学研究工作。
八、组织好全校“思想政治理论课”教育教学的考试考核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院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十、加强和完善学院教代会制度,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。
十一、协助党委宣传部搞好理论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活动。
十二、完成好学校及其各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